哈尔滨阳光计算机专修学院批准文号:黑教发2003(179) 办学许可证:2301002001016
学院历史
TITLE01
    我教育集团座落于素有东方莫斯科、东方巴黎美誉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这里有国办大学三十余所,民办高校数十所,科研机构百余所。哈尔滨历史悠久,文化氛围浓厚、交通便捷,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
师资力量
TITLE02
师资力量
招贤纳士
TITLE03
招贤纳士
   
 
     校园文化
   校 团 委
 

校团委组织机构

书记(1人) 副书记(1人) 组织部长(1人) 宣传部长(1人) 文体部长(1人)
--------------------------------------------------------------------------------
校团委工作职责

校团委在学校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和团中央重大会议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共青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教育团员青年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作斗争。
3、切实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肃团的生活,健全团组织的各项制度,教育团员履行团员的义务,保证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作好发展团员和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抓好各级团干部培训,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
4、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5、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建立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支持和指导校学生会的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务实、高效地进行。
7、做好接收团员、收缴团费的工作,认真履行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表彰先进团员和支部,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8、完成校党支部交给的任务,切实完成校团委制定的工作计划。   

 
   
Copyright @ 2008-2010 www.ne-edu.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哈尔滨阳光计算机专修学院
地址:哈尔滨道外区南坎街56号 电话:0451-51780453 邮箱:www66666@163.com
 
您是第 226278 位来访者 当前在线 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