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阳光计算机专修学院批准文号:黑教发2003(179) 办学许可证:2301002001016
学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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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教育集团座落于素有东方莫斯科、东方巴黎美誉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这里有国办大学三十余所,民办高校数十所,科研机构百余所。哈尔滨历史悠久,文化氛围浓厚、交通便捷,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
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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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招贤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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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纳士
   
 
     管理机构
   财经处
 
 为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明晰学院的经济关系,维护出资人和学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促进学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处是管理全院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拟订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执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处理会计业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管理上的疏漏,认真执行学院的预算;建立和维护学院财务信息网络。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理好财、服好务、把好关,加强对学院资产管理。

      财务处的主要任务
组织和管理学院的财务和会计核算活动,合理编制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调配或使用学院资源,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学院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经营效益;建立健全学院财务规章制度,规范院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为学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施监督。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学校财务收益情况,认真准确地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做好决算。
2、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令以及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合理使用资金,协助领导把好财务关。
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记账、算账、结帐,做到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使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本,报表等档案资料。
5、按照勤俭节约、勤俭办学的方针,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掌握学校各项收支的数据,根据学校特点进行分类综合研究,考核经费使用的效果,定期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严守财务保密规定,不随意泄露有关数据。
7、按会计手续负责记好学校的财产帐,与财产保管员密切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查对,作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8、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团结协作,主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任务。
 财务处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增强服务功能为宗旨,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逐步拓宽服务功能,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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