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处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履行招生录取职责,达到完成招生任务的目的。 二、职责范围
1、 制订我校年度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客观公正的向考生全面介绍我校的办学规模、学科建设、专业特色。明确指出学校的办学性质、各种收费标准、招生对象、专业设置、计划性质。
2、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安排和时间表,按学校要求写出文字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
3、 做好已开设专业的调整和新增专业申报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
4、 根据我校办学条件、结合当地人才需求状况制定当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5、 制订校招生宣传方案,组织招生宣传组赴各地招生宣传:组织编印、邮寄和发送招生简章。
6、 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工作,回答家长及考生来信、来电及网上关于招生的各类问题。
7、 负责新生材料和录取材料的修改和准备工作。
8、负责网上新生录取信息的下载、上传工作。并组织各系有关人员认真阅档来确定新生的录取。
9、负责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及时邮寄,并做好追踪调查以便确保通知书能及时准确到达考生手中。
10、积极参与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协作学生处做好起草新生报到须知、做好新生入学登记工作,纸质档案的收缴及存放工作,负责做好新生到校的专业调整工作。
11、负责新生报到情况统计和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2、负责招生经费的预算和结算工作。负责新生录取审批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13、负责招生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年度招生工作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建议,为做好下一年的招生工作打下基础。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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